請問香港還沒回歸前發展民主有台灣的久嗎!?
我知道日本是亞州發展民主最久和最早的國家 有61年的民主
韓國也比台灣久比日本慢 有41年的民主
那香港呢大約幾年 晚台灣幾年 香港還沒回歸之前有民主嗎!?
慢台灣幾年 或者快台灣幾年的民主 我知到回歸後就不算民主了我是要知
道在還沒回歸前也沒有比台灣早發展民主 早幾年 或者比日本慢幾年發展民主!?
PS是還沒回歸前唷 請個位大大告訴我謝謝
Buy家女 |
HOME |
| 9/8/2010 7:23:46 PM |
亞州民主國家的典範 |
| UP TO DATE BLOG |
| AGO BLOG |
| LINK BLOG |
|
Powered by buy.airsue.cn© 2005-20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由行政長官[15]作為政府決策者。行政長官由一個800名通過間接選舉及當然成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以記名及一人一票方式產生,第1屆委員會成員由中國政府委任,第2屆則由功能界別選民[16]選出。2007年後的組成及選舉辦法,將可根據基本法附件一指定程序修改。行政長官每屆任期為5年,並可連任1次,但如原行政長官未能完成任期,繼任者最多則以餘下任期加上下一屆任期的五年為上限。由行政長官主持的行政會議為特區政府最高行政決策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為董建華,他由中央政府所委任的400人選舉委員會在1996年12月選出,並在1997年7月1日正式宣誓就任。2002年2月,董建華獲800人選舉委員會超過700委員的提名,參加第二屆行政長官選舉,並在無對手的情況、沒有通過選舉之下連任,任期由2002年7月開始直至2007年6月完結,但是董建華於2005年3月宣稱因健康理由辭職,由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任署理行政長官。後來曾蔭權辭職參與特首補選,於是署理行政長官之職位就交由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擔任。2005年6月,曾蔭權在行政長官補選中自動當選,正式被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為新的行政長官,任期至2007年6月止,即第二屆餘下的任期。
香港立法會選舉在1998年5月及2000年9月舉行了兩次。並根據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第1屆立法會有60席,當中24席為地區議席以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法所產生;30席為功能界別席位以團體或一人一票的選舉方法所產生;餘下6名由選舉委員會投票選出。功能界別及選舉委員會議席由於不是通過普選產生,被視為「小圈子」選舉。
2003年香港經濟受SARS嚴重影響,引發社會對政府衛生當局的不滿。同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中政治爭拗所引起的民怨爆發,當日由「民間人權陣線」發起了一次大遊行,稱為七一遊行,聲稱有50萬市民參與。這次遊行主要反對就基本法23條立法、爭取在2007、2008年分別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並且要求董建華、失誤的問責官員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下台,以及改善施政。事後,梁錦松及葉劉淑儀在7月中分別以私人理由辭職,而董建華也承認自己的過失但沒有下台。而2007年立法會及2008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經過諮詢、討論及人大釋法之後,北京根據《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宣佈2007年及2008年不實行全面普選,但承諾最終將會實現普選。在2004年5月間,鄭經翰、黃毓民及李鵬飛等個別電台節目主持人相繼宣稱言論受打壓,停止主持節目;7月1日民主派再次上街遊行;在9月12日的立法會選舉中,民主派議席由22席升至25席,親北京陣營的政黨則憑?較多的功能界別席位有35席,民建聯成為立法會「第一大黨」。2005年政府推出《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但被民主派議員批評過於保守,議案最終因票數不超過三分之二,而不獲通過。
2006年7月政制事務局及財政司分別推出擴大政治任命官員及商品及服務稅方案,但隨即受到各方面群起攻擊,認為政府此舉使政府決策層更加架屋疊床及有劫貧濟富之縑。